瞎子女孩报考陕西师大钻研生遭拒
聚焦视障女孩考研之路:拒绝不应成为终点
在考研报名的紧张时刻,视障女孩吴潇却仍因“不具有前提”而犹豫不决。她的故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深思。
吴潇,一位身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情绪学专业的优秀学子,是陕西省首位使用盲文试卷参加高考的学生。在理想报考陕西师范大学情绪学专业的道路上,她遭遇到了阻碍。多次与招生办及情绪学院沟通后,她收到的回复是“不行报考”,理由是“不具有前提供给方便”。这一回应被法律人士认为不妥。
此事凸显出高校在保证残疾人接受教育权利方面的不足。虽然国家层面一直在推动残疾人平等受教育权的保障,吴潇能够参加高考并顺利进入大学,正是这一进程的见证。她在考研时遭遇的“拒招”问题,表明面向所有学生的考试公平和招生公平的推进,仍任重道远。
平心而论,陕西师大对于吴潇“不具有前提供给方便”的回应,或许并非托词,确实存在一些实际困难。从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的角度出发,高校不应简单以条件不足拒绝接收盲人、视障考生,而应积极建设便于残疾人学习和生活的设施,配备相应的师资,让残疾人享有平等的考试权、招生权。
客观而言,我国在保障残疾人平等受教育权方面已取得了一些进步。吴潇等残疾人的经历告诉我们,被以各种理由拒之门外的现象仍然存在。这反映出部分高校在应对残疾人教育问题上的尴尬处境,也提醒我们高校应尽快补上这方面的欠缺,推动无障碍校园建设。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在瞎子考生可以平等参加高考之后,能够接纳瞎子考生的高校仍然有限。这曾经引发社会的关注。只有少数几所高校能够提供瞎子考生的学习、生活条件,瞎子考生即使考出高分,也只能选择这些学校,这使得他们在获得高成就后面临选择学校的局限。
问题的根源在于,很多高校在实际接纳残疾人就读时存在困难。以吴潇的经历为例,她本科就读的是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有为残疾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的条件。但在考研时,她面临的高校并无相应的保障措施。这与瞎子考生高考报考高校受限是同样的问题。
建设无障碍校园应纳入教育全面发展的规划。面对实际困难,高校的态度反映了不同的观念。简单的拒绝办法并非长久之计,而直面问题、加强无障碍校园建设更能彰显大学精神。
像武汉理工大学在接纳首位盲人考生时,便在校内食堂设立了专门的残疾人座位,为行动不便的残疾学生在食堂高峰时提供便利。他们还创建了国内首家残疾人联合会,从残疾学生的教育、就业、生活等各方面提供帮扶机制。
尽管陕西师大引用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的相关决定来为拒招辩护,但正如法律人士所言,这站不住脚。该意见明确要求高校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满足相关要求的考生。保障盲人学生平等的考试和升学权利首先是观念问题——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后,接受高等教育不再是少数“精英”的权利,残疾人也应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其次是解决实际的保障问题。这也提醒我们,真正践行教育公平的理念,就应该同时将建设无障碍校园纳入教育的发展规划,保障建设无障碍校园的资源。最后回到这个事件本身,希望涉事高校能将处理这个个案作为推动无障碍校园建设、为残疾人提供研究生教育的契机,弥补经验上的欠缺,树立院校新的面貌——作为师范类院校,在保障残疾人平等受教育权方面也可以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