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友玉事件(张友玉即墨中学)

传统文化 2025-05-31 14:02www.1681989.cn传统文化

青岛两年破三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以法律为武器解决环保难题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日前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自2018年9月25日《青岛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以来,青岛已顺利办结三起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这些案例的成功处理,标志着青岛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这些案件不仅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更是对“企业污染、群众受害、买单”的环保困境发起了挑战。其中,青岛第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李沧区人民诉被告刘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更是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深远影响。

回溯至2018年1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试行。青岛积极响应,于同年9月25日印发了《青岛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成立了由市高层领导的小组,专门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随后,各区(市)也被指定负责相关事宜。

在这些案件中,值得注意的是胶州市某粉扑加工点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自然沟渠,被原胶州市环保局处以行政处罚。之后,在专家的鉴定确认下,与赔偿义务人刘某达成生态环境修复协议。类似的案例还有西海岸新区张家楼镇西安子村石子厂和胶州市刘某非法排放危险废物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这些案例都充分展示了青岛在生态环境修复方面的决心和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的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牵头单位,为了应对诉讼中更为严格的举证责任,必须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真正落地。这些案件的顺利处理,不仅体现了的法治思维,更是对生态环境的有力保护。

让我们回顾一下这些具体的案件。除了引起广泛关注的李沧区人民诉被告刘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外,还有胶州市刘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和原黄岛区某石子加工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这两个案例都充分展示了赔偿义务人在接受处罚后的积极补救行为,为刑事犯罪的定罪量刑提供了重要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的法治思维得到了充分体现。如胶州市在处理一起案件时,创新性地将赔偿义务人的积极补救情况提供给法院,作为刑事犯罪定罪量刑的参考。这种创新性的做法,不仅提高了案件处理的效率,也增强了公众对的信任。

采访后记中,一位官员表示:“一次出庭应诉胜过十次法制教育。”这起案件的成功审理,不仅是青岛依法治市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更是对全民的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它让人们深刻认识到,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青岛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建设方面的决心和成果。我们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青岛将继续坚持法治思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市民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在青岛市实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背景下,李沧区依法对被告发起了一场民事诉讼,力图突破“企业污染、群众受害、买单”的难题。这次诉讼中,李沧区人民区长张友玉代表原告出庭,展现了青岛法治的坚定立场和法治思维。

这场诉讼被看作是一次“官告民”的尝试,体现了法治精神中的平等原则。张友玉区长认为,这次出庭应诉的经历让他深刻体会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他强调,一次出庭应诉的效果胜过十次法制教育,因此必须深化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

在李沧区,法治建设的步伐尤为坚定。根据《青岛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李沧区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实现了行政首长100%出庭应诉的壮举,成为全市唯一一个做到这一点的区(市)。这不仅彰显了李沧区法治的形象,也为全市乃至全省树立了榜样。

这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不仅是对企业污染行为的有力回应,更是对依法行政精神的践行。张友玉区长的发言充满力量,让人感受到青岛法治的坚定决心和行动。无论是坐在原告席还是被告席,都要以法治精神为指引,以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这是新时代法治应有的态度和行动。

(报道: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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