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兰州烟花爆竹规定-限制时间及区域
兰州市及榆中县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空气质量,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兰州市及榆中县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进行了限制。
一、兰州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兰州市的主城四区,包括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和安宁区,全域均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红古区、榆中县、永登县和皋兰县的限制燃放区域由当地县确定并公告。兰州高新区的限制燃放区域则由其管委会确定。
二、燃放时间的限制
在兰州市的主城四区,全时段都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红古区、榆中县、永登县和皋兰县的限制燃放时间则由当地县公告。兰州高新区的限制燃放时间则由其管委会公告。
三、违规燃放的处罚
如果在限制的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将责令停止燃放,没收剩余的烟花爆竹,并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已经处罚过的个人和单位,如果发现其继续违法燃放,将处以其上次罚款数额一倍至三倍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榆中县的特别公告
榆中县决定和平镇全域以及县城建成区域(东至幸福家园、西至环城西路、南至南河、北至夹沟河以内)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在限制燃放的时间内,和平镇全域以及县城建成区域(除腊月二十三、正月十五外)全时段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为了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请大家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注意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如有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通过110报警电话向公安部门举报。
特此公告。
兰州市人民及榆中县人民均表示对上述公告的内容负责,并希望市民能够遵守这些规定,共同保护我们的环境和安全。
以上内容于2021年1月公布,至今仍然有效。希望广大市民能够深入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共同为兰州的美好明天贡献力量。